
1979年2月,北京人民大会堂后台灯光映在地板上,暖黄而紧张。工作人员匆匆来回,脚步声与管弦乐的调音混作一片。离正式开场还有半小时配资交易,李光曦已经换好礼服,在镜前轻轻哼着音阶。他那把男高音,几乎可以在嘈杂里直接穿透乐队。

半年前,“《祝酒歌》请李光曦来唱”这句话已成晚会策划的惯例,可这次导演提出新花样。导演递过一只晶亮的高脚杯,里面倒了半杯红酒,俏皮地说:“端着它上台,效果立刻活。”李光曦握着杯脚,眉头轻皱,“端杯子唱歌,万一失手呢?”导演摆手:“放心,中央几位领导在台下,他们也想看看不一样的《祝酒歌》。”短短一句,让事情变得分外微妙。
李光曦出身军艺团,舞台经历算得上丰富,但他清楚,大礼堂里坐着的人身份特殊,任何即兴都要拿捏分寸。他在后台反复练了三个动作:举杯、点头、迈步;只有这三点,省去多余夸张,保持歌声和礼仪的均衡。几分钟后,主持报幕,灯光暗下,一束追光从天而降。

乐队奏出前奏,弦乐轻扬,铜管浑厚。李光曦右手持杯,左手自然下垂,向观众迈出第一步。他的声音一出,全场气息似被拉直:“让我们举起杯,斟满这一杯……”男高音明亮,却不刺耳,像刃口锋利却涂了蜡。观众席里不时有轻快的手指敲拍,有人伴着节拍轻晃肩膀。李光曦边唱边缓缓移动,杯中酒液折射台灯,闪出小小红光。他在副歌处举杯,微微前倾,像与千人同席。
歌曲不过三分多钟,但紧凑的和声与他的高音推到最后一句时,掌声已先于尾音爆发。刚收住最后一个音,他下意识向台下鞠躬。就在这时,第一排左侧出现一个起立的身影。灯光不够,李光曦眯眼辨认——李先念同志。这一瞬,心口猛跳,“坏了”,脑海闪过无数可能:是不是动作过火?是不是歌词被误听?端杯究竟合不合场合?

李先念先是整了整衣襟,然后带头鼓掌,手掌落点沉稳有力。掌声蔓延,逐排传递,几乎盖过返场口号。李光曦这才稳住气息,暗自吐出一口气。退场前,他仍举着那只半杯酒,对李先念点头示意。有人听见他边走边低声嘟囔:“真把我吓出一身汗。”
晚会结束后不久,中央电视台播出了实况。那晚,北京、上海、广州等地收视占比破了全年记录。接下来几周,电视台邮袋几乎塞不下信件,据不完全统计,观众来信超过十六万封,留言最多的还是“李光曦的《祝酒歌》有新鲜劲”。有意思的是,不少观众在信里附了自己家的酒杯照片,表示要跟着电视学着“举杯三步走”。
“祝酒歌”本来就热,这一下彻底焊在李光曦的日程里。无论首都体育馆还是边陲小城的礼堂,只要主持人喊到他的名字,总少不了“能不能来一首《祝酒歌》?”面对点曲,他从不推辞,哪怕刚唱完另一首大段咏叹,也会马上调回原调。“观众要听,就得给够。”这是他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行话。

多年以后回忆那晚,他对朋友说:“举杯唱歌其实并不重要,关键是别让观众觉得形式抢了声音。”看似随口,却道出舞台艺术的根本。他的那只高脚杯后来留在家里书柜,每次有后辈来请教,他都会把杯子递过去:“握稳了,唱准了,再谈花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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